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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近日,乳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做好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各项标准规范规定,乳山市秉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审批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乳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下面就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许可证类型及有效期
许可证分为临时许可证和常年许可证。临时许可证有效期为30天,自2022年1月18日00:00起至2022年2月16日24:00止(农历腊月十六至次年正月十六),许可证到期后,经营者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送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常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00:00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00止,有效期1年。
经营要求
01
烟花爆竹连锁经营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9〕72号)要求,全面推广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连锁经营,以统一安全管理为核心,明确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经营场所安全条件、流向管理和买卖合同、现场处置方案和演练、运输配送服务“六统一”。
02
烟花爆竹批发
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
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妥善销毁。对执法检查收缴的上述烟花爆竹,不得与正常的烟花爆竹产品同库存放;
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实行配送制度,要根据零售点的实际销售情况及销售许可证核定的储存量分批、定量配送,配送的商品不得超过销售许可证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实行统一代存。
03
烟花爆竹零售
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应当向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必须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并张贴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不得在店内住宿、做饭;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2022年度每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禁止在零售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对烟花爆竹零售点严格执行“两关闭”、“三严禁”原则。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定点经营,不得走街串巷、赶集销售,禁止一证多店、一店多处销售,严禁在销售点附近试放、燃放烟花爆竹;
零售许可证到期后,要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于7日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交由批发公司统一代存;
实行烟花爆竹配送制度。全市烟花爆竹必须由批发经营单位统一配送到零售点,各零售点不得自行运输,坚决杜绝使用客运车辆和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提问 ● 回答
问
请问如果想经营烟花爆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申请?
答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六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年度如果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问
请介绍一下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
经营者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岗位安全责任制、销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烟花爆竹购销储存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
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点门头图片及门前通道情况。
问
请问商户是否可以自己开车去批发企业拉货?
答
不可以。进货实行配送制度,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根据零售点的实际销售情况及销售许可证核定的储存量分批、定量配送,配送的商品不得超过销售许可证核定的最大储存量。